question-icon 承租人违反相邻义务是否构成违约?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结果租客在使用房子过程中,因为噪音等问题和邻居闹得很不愉快,邻居找我投诉。我担心租客这种违反相邻义务的行为是不是算违约了,我能不能根据合同来处理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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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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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承租人违反相邻义务是否构成违约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相邻义务。相邻义务是指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大家住得近,都要互相照顾,不能只顾自己方便而给邻居造成不合理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相邻义务的法律依据。 对于承租人来说,虽然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同样需要遵守相邻义务。当承租人违反相邻义务时,是否构成违约,需要看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 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租人需要遵守相邻义务,并且对违反该义务的后果进行了规定,比如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那么当承租人违反相邻义务时,就构成违约。出租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例如,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因自身行为给相邻方造成干扰,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因制造噪音等行为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就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然而,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对相邻义务作出明确约定,那么承租人违反相邻义务通常不构成违约。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承租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相邻方可以直接要求承租人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同时,出租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接到相邻方的投诉后,也有义务要求承租人改正其不当行为。如果承租人拒不改正,出租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解除租赁合同等。 总之,承租人违反相邻义务是否构成违约,关键在于租赁合同的约定。但无论合同是否有约定,承租人都应当遵守相邻义务,避免给相邻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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