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我家东西被偷了,想知道损失达到多少金额,警方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盗窃案立案的金额标准,所以想问问在我国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到底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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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统一的数字,而是存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并且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有所差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盗窃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就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 不过,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比如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会将“数额较大”的起点确定为三千元;而一些经济相对没那么发达的地区,可能会以一千元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此外,即使盗窃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如果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的,也会以盗窃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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