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罪中的被害人是被侵犯占有还是被侵犯所有?

我有点搞不清楚盗窃罪里被害人的权益问题。我家之前遭小偷了,东西被拿走了。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小偷的行为算侵犯了我对物品的占有权,还是所有权呢?我想了解下这里面的法律界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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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罪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盗窃罪中,对于被害人而言,主要侵犯的是其对财物的占有权,但也可能涉及侵犯所有权。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占有权是指对财物实际控制和管理的权利。占有可以是合法占有,比如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也可以是非法占有,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受法律保护。当盗窃行为发生时,小偷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以秘密窃取的方式使财物脱离了被害人的实际控制,这就直接侵犯了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这里的盗窃行为本质上就是破坏了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而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大多数盗窃案件中,虽然小偷取得了财物的占有,但被害人并没有丧失对财物的所有权。例如,小偷偷走了您的手机,您仍然是这部手机的所有权人。不过,如果小偷对盗窃来的财物进行了销赃等处分行为,导致原所有权人无法再恢复对财物的占有和使用,那么就可能进一步侵犯了被害人的所有权。所以,盗窃罪主要侵犯的是占有权,但在一些情况下也会涉及对所有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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