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须知?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重要文件。以下是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一些须知。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愿,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比如,如果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确定。在财产处理方面,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双方需要协商确定哪些财产归谁所有,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例如,对于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要明确其归属和过户等相关事宜。债务处理也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内容。要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要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合理、公平。协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协议的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当亲自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离婚协议书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如果双方在签订协议后又反悔,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可以重新协商修改协议内容;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此外,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相关的范本进行参考。这样可以避免因协议内容不完善或不合法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总之,签订离婚协议书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双方认真对待,仔细考虑协议的各项内容,确保协议能够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