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立案必须满足哪三个条件?
我有个经济方面的事情想让经侦介入调查,但是不太清楚经侦立案得满足啥条件。我听说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行,可具体是哪三个条件我一点都不了解,所以想问问大家,有知道的能给我讲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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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主要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经侦立案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是有犯罪事实。这意味着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凭空猜测或者主观臆想的。例如在合同诈骗案件中,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这种行为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各种经济犯罪的构成要件,只有符合这些要件的行为才构成犯罪事实。 其次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便存在犯罪事实,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某些情况下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侦也不会立案。比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就规定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当出现这些情形时,就不符合立案条件。 最后是属于该经侦部门管辖。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经侦部门有各自的管辖范围,案件必须属于受案经侦部门的管辖范围,他们才会立案处理。这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得到正确、高效的处理。比如按照地域管辖,经济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按照级别管辖,不同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案件由不同级别的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管辖问题有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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