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核定征收有哪三种方式?


个体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针对个体工商户,在其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等情况下,采用合理方法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三种常见的个体核定征收方式。 第一种是定期定额征收。这种方式是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其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一般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机关会按照相关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进行定期定额核定。 第二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它是税务机关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这种方式适用于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或者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个体工商户。例如,某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行业,收入能够准确核算,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为10%,那么就按照收入乘以10%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相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相关规定可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等文件。 第三种是定率征收。定率征收是直接核定所得税额,也就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经营情况较为简单、收入和成本相对稳定的个体工商户。其依据也是相关税收法规中关于核定征收的规定,税务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核定。 总之,不同的核定征收方式适用于不同情况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适的征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