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员工工资不得超过几个月?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最近公司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我想知道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有没有时间限制,不得超过几个月呢?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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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在时间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超过几个月。不过,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意味着企业应该按照和员工约定好的时间发工资,通常是每月发一次。 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指出,‘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当企业出现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员工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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