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天津劳动仲裁的流程怎么走?

我在天津工作,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但我完全不了解天津劳动仲裁的流程,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的步骤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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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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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在天津进行劳动仲裁,有一套明确的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第一步,确认仲裁范围和管辖。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在天津,劳动仲裁管辖一般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来确定。 第二步,准备仲裁申请材料。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外,还需要准备劳动者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相关证据材料等。 第三步,提交仲裁申请。申请人可以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如果不予受理,也会说明理由。 第四步,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五步,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庭时,仲裁员会听取双方陈述,调查事实,组织双方进行辩论等。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可以进行质证和辩论。 第六步,调解与裁决。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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