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时间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的时间效力是指民法典在何时生效、在何时失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首先是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从这一天开始,民法典正式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人们的民事活动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进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这表明从2021年1月1日起,这些被废止的法律不再作为裁判依据。 关于溯及力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一般情况下,民法典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因为人们只能根据行为时已经存在的法律来安排自己的行为,如果新的法律可以适用于过去的行为,会让人们无所适从。 不过,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可以适用民法典。比如,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还有,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该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民法典施行前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民法典施行后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