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自诉刑事案件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我想以自诉的方式去法院告一个人,但是不太清楚法院受理自诉刑事案件有没有时间限制。比如我现在知道这个事情了,过多久去法院告就不被受理了呢?我特别想了解这个受理时效的问题,怕耽误时间错过维权机会。
展开


在法律上,自诉刑事案件指的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而受理自诉刑事案件的时效,和刑事追诉时效密切相关。 刑事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而言,被害人在追诉时效内提起自诉,法院才会受理。例如,一个案件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有期徒刑,适用“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这一规定,在五年内被害人提起自诉,法院一般会受理;若超过五年才提起,法院可能就不会受理了。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所以,当你准备提起自诉刑事案件时,一定要先确定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从而明确追诉时效,在时效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遇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也不用担心追诉时效的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