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抗诉、申诉的期限是多久?
我涉及一个案件,对一审判决不太满意,考虑上诉。同时也想了解下如果是检察院抗诉或者我之后申诉的话,各自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些期限的具体要求,担心错过时间影响权益,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展开


在法律程序中,上诉、抗诉和申诉是不同的救济途径,它们都有各自明确的期限规定。 首先来看上诉期限。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在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接着说说抗诉期限。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期限,与被告人的上诉期限相同,即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五日。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则没有期限限制。 最后是申诉期限。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并没有对申诉的期限作出明确的限制。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些期限规定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都有着重要意义。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逾期而丧失相应的救济机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