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夫妻隐匿、转移财产有什么支招?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是一个较为常见且棘手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应对方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这意味着在婚姻期间双方共同积累的财富,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合理分割。 当发现对方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一是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 二是留意财产线索。在日常生活中,要留意家庭财产的状况,比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如果发现对方有异常的财产变动,如突然大额转账、将房产过户给他人等,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银行流水、交易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的收集在离婚诉讼中非常关键,它可以帮助您证明对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 三是对于已经转移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就为您在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后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夫妻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时,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便在诉讼中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