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驳回复审是怎样的?
我之前找商标代理申请商标,结果被驳回了。我不太明白商标代理驳回复审是咋回事,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有啥条件和流程。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走商标代理驳回复审能不能成功,它到底是个啥情况,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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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在我国,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商标被驳回时,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比如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而驳回复审就是给申请人一个申诉的机会。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可以更专业地阐述商标具有显著性、不构成近似等理由,提交相关证据,争取让商标评审委员会改变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商标代理机构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和复审流程,能够帮助申请人准备充分的复审材料,提高复审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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