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驳回复审是怎样的?
我去申请注册商标,结果被驳回了。我觉得我的商标没问题,听说可以申请复审,但不太清楚具体咋操作,想了解 注册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条件还有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注册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程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流程方面,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复审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证据材料等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就会受理该复审申请。之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评审委员会会全面审查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综合考虑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在先商标冲突等因素。最后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审决定,可能是准予初步审定并公告,也可能是维持驳回决定。
对于申请人来说,要注意复审申请的时间限制,一定要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提出,否则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要认真准备复审的理由和证据,比如 说明商标具有显著性、使用情况等,以增加复审成功的几率。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