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是什么情况?
我去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驳回了。我觉得我的商标挺符合要求的,不太理解为啥被驳回。我想知道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是怎么回事,我能不能申请,该怎么申请 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局会依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的商标进行审查。如果商标局认为申请的商标不符合规定,就会驳回申请。比如,申请的商标可能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或者商标缺乏显著特征,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等。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当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后,如果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成立,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中,申请人需要针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反驳,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商标是可以注册的。比如,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申请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在含义、表现形式等方面有明显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系列的程序都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商标注册审查的公平公正。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