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公示了就算成功了吗?
我申请的公租房进入公示阶段了,心里特别忐忑,也不清楚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申请成功了。我很担心公示期间会不会出什么问题,导致最终申请失败。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说,公租房公示之后的流程是怎样的,公示了到底算不算申请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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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公示并不意味着申请就一定成功了。公租房公示是相关部门为了保证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而设置的一个环节,目的是让社会公众对申请对象的资格进行监督。 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那么申请对象就基本通过了审核。但如果在公示期间有人对申请对象的资格提出异议,并且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比如申请对象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等情况,那么申请对象可能会被取消公租房的申请资格。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所以,公示只是审核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只有经过完整的审核流程,最终被登记为轮候对象,才算是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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