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驳回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启动驳回申请流程来争取商标注册成功。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个流程。
首先是收到驳回通知书。当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会向申请人发放驳回通知书。通知书中会明确说明驳回的理由,例如商标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近似等。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通知书,了解驳回原因。
然后是准备复审材料。申请人如果对驳回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材料通常包括复审申请书、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能够支持复审理由的证据材料等。证据材料可以是商标的使用情况、创意来源、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证明。
接着是提交复审申请。将准备好的复审材料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通过邮寄或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提交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进行形式审查,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如果材料不齐全,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之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复审申请进行全面的实质审查。审查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在先权利冲突等因素。审查员可能会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说明情况或提供补充证据。
最后是作出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审决定。如果复审成功,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如果复审仍然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根 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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