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公司还在交社保,需要自己全部承担费用吗?
我从公司离职后,发现公司还在继续给我交社保。现在公司要求我自己承担全部社保费用,我觉得不太合理。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我是否真的要自己承担全部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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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离职后公司还在交社保,是否要自己全部承担费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社保费用的构成和承担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无需缴纳。也就是说,在正常的在职劳动关系期间,社保费用是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担的。 如果员工已经正式离职,正常情况下,公司应该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停止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保。若公司未及时办理减员导致继续缴纳社保,这通常属于公司自身的管理失误。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离职员工承担全部社保费用是不合理的。因为员工离职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不再享受公司提供的劳动报酬,也就没有义务承担本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保部分。 然而,如果离职员工与公司之间有特殊约定,比如员工请求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并承诺承担全部费用,那么按照约定,员工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费用。但这种约定必须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所以,离职后公司还在交社保,通常不应由离职员工全部承担费用。若公司要求员工承担全部费用,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说明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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