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有哪几种表现形式?


商标抢注指的是抢先注册他人尚未注册的商标,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商标抢注常见的几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抢注未注册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获得采用注册原则,即谁先注册,谁就拥有商标的专用权。一些人会把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抢先注册。比如某个小有名气的地方小吃品牌,只注重经营,未及时注册商标,被他人抢先在商标局注册,原使用者可能就不能再用这个商标了。 第二种是抢注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有些企业在市场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未及时注册商标,就可能被别人恶意抢注。例如一些互联网创业公司,在产品有了一定用户基础后,商标却被他人抢注。 第三种是抢注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在市场上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抢注驰名商标的行为更为恶劣。《商标法》对驰名商标有特殊保护,对于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于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比如国外一些知名品牌进入中国市场前,其商标就被国内某些人抢注。 第四种是抢注其他在先权利。这里的在先权利包括商号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例如,某企业的产品外观设计获得了专利,他人却将该外观设计中的显著标识抢注为商标,这就侵犯了企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在面对商标抢注问题时,权利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宣告等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商标被抢注,企业和个人应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加强商标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