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导致他人死亡,赔偿范围和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丧葬费。这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收入损失的赔偿。该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属,那么责任人需要赔偿这部分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四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会给死者的近亲属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所以责任人还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数额的确定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此外,还可能包括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些费用以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为依据进行赔偿。总之,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上,受害者家属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赔偿过程中遇到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