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前段时间开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我很害怕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我当时也不是故意的,现在整个人都很焦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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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就是指违反了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酒驾、超速、闯红灯等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并且肇事者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甲在驾驶过程中严重超速,结果与另一辆车相撞,导致对方车辆上一人死亡,经过交警部门认定,甲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那么甲就很可能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如果经过认定,甲在此次事故中只承担次要责任,那么一般就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即使不构成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通常还是要承担的。所以,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事故责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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