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的交通事故现在还会被受理吗?
我遇到个事,十几年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处理。现在我想把这事解决一下,不知道去相关部门反映的话,他们还会不会受理呢?我挺担心时间太久不被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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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的交通事故是否会被受理,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从民事赔偿的诉讼角度来看,如果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而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那么在向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时,被告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此时原告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不过即便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依然会受理案件,只是经过审理查明后,若认定超过诉讼时效且被告提出抗辩,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要是涉及刑事案件,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法定刑,进而判断是否已过追诉时效。要是没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就会受理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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