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应受何种处罚?


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会严重影响受害者及时获得救助和赔偿,也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因此法律对其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下面从不同的情况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在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逃逸情节相对较轻,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会面临罚款,并且有可能被拘留。这里的“尚不构成犯罪”一般是指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其次,如果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处罚会更加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此外,交通事故逃逸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逃逸者不能因为逃逸而逃避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进行赔偿。 总之,交通事故逃逸无论是在行政、刑事还是民事方面都要承担严重的后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