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流程: 首先是现场处理阶段。在发生事故后,务必第一时间停车,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车辆还能移动,要将其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迅速查看伤者的情况,如果伤者受伤严重,应当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专业的医疗救援。另外,还要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向交警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信息。在等待救援和交警到来的过程中,尽量不要随意移动伤者,以免造成二次伤害,如果必须移动,要注意正确的搬运方法。 其次是配合调查。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绘制现场图、拍照、收集证据等。作为事故当事人,要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或谎报。可能需要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一般来说,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会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后是医疗救治与费用问题。伤者会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在此期间,要及时了解伤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关于医疗费用,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 最后是损害赔偿调解与诉讼。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异议,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进行损害赔偿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误工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同时,该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四条等条文也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责任认定、费用支付、调解和诉讼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