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主责伤残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若您被认定为主责且自身达到伤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责任划分来确定。 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赔偿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损失。也就是说,虽然您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但对方也需要根据其责任比例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一般来说,主要责任可能承担的责任比例在 70% - 90% 之间,这意味着对方可能要承担 10% - 30% 的责任。具体的责任比例会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对方车辆的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您的损失。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其中,医疗费的赔偿限额是 1.8 万元,伤残赔偿限额是 18 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 2000 元。 如果您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将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例如,如果您的总损失是 20 万元,交强险赔偿了 18 万元,剩余的 2 万元将按照责任比例,由对方承担 10% - 30%,即 2000 元 - 6000 元,您自己承担 70% - 90%,即 1.4 万元 - 1.8 万元。 另外,您需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伤残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将对您的赔偿主张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建议您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可以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