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获得合理的赔偿,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证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果原告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资料,这是为了证明你是适格的诉讼主体。若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对于被告,如果是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等,要获取其身份信息、驾驶证、行驶证等;如果涉及保险公司,需提供其工商登记信息、保险单等。这些证据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起诉条件中明确原告和被告身份的规定。 其次是证明事故发生经过、责任划分的证据。最重要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交警部门对事故经过调查后作出的责任划分认定,是确定双方责任的关键证据。此外,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也能辅助证明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这些证据有助于法院了解事故全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来认定双方责任。 关于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据也很关键。对于人身损害,要提供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等,这些可以证明因事故受伤接受治疗的情况以及花费的医疗费用。如果造成了伤残,还需进行伤残鉴定,提供伤残鉴定报告,以此作为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依据。对于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物品损失清单等,能证明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这些证据是原告主张赔偿的基础。 还有证明赔偿项目及数额的证据。误工费方面,要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因事故导致的收入减少。护理费若请了护工,需有护工合同、护理费发票;若由家人护理,可提供护理人员的误工证明。营养费一般根据医院的医嘱及相关标准主张。交通费要提供正式票据,且与就医时间、地点等相符合。这些证据的提供是为了准确计算各项赔偿数额,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总之,原告在交通事故诉讼中要充分准备各类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