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全责且已和家属达成谅解,会如何量刑?
我之前开车发生了交通肇事,导致对方死亡,交警认定我负全责。后来我积极和家属沟通,也达成了谅解协议。我现在特别担心自己会被判很久,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给我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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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负全责的情况下,即便与家属达成谅解,其量刑也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交通肇事罪这一法律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负全责的情形下,通常会适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然而,与家属达成谅解这一情节在量刑中是会被考虑的。谅解书意味着被害人家属对肇事者的行为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宽容和原谅,这反映出肇事者积极弥补过错、取得被害人家属理解的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将此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具体来说,如果肇事者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获得了谅解书,法院有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选择相对较轻的刑罚,比如判处缓刑或者较短的有期徒刑。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从轻处罚,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肇事者的犯罪情节、是否存在逃逸等恶劣情节、平时的表现等。例如,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报警并配合调查,这些行为都会被视为积极的情节,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总之,虽然与家属达成谅解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但最终的量刑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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