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22年后会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即使过了22年,仍然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下面从不同方面为你详细介绍处理方式: 首先是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交通肇事逃逸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如果在逃逸时就已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那么无论过了多久,都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使过了22年,一旦被抓获,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没有立案,是否追诉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判断。若情节较轻,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了22年可能已过追诉时效;但如果情节严重,法定最高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高的,22年后被发现,可能会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进行追诉。 其次是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仍然需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这一责任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免除。 最后是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即使过了22年,如果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仍然会面临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