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中对肇事逃逸是如何规定的?


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在交通法领域,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较为恶劣的行为,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就是说,如果肇事逃逸的情节比较轻微,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会面临罚款的处罚。同时,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种处罚主要针对那些虽然逃逸,但事故本身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比如只是车辆之间轻微刮擦后逃逸等。 而如果肇事逃逸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就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处理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大事故”,一般是指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并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比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肇事者逃逸,导致伤者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就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处罚是非常严厉的。 此外,肇事逃逸者在承担刑事和行政处罚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受害者的损失,肇事逃逸者最终还是要进行赔偿的。 总之,肇事逃逸无论是从法律后果还是道德层面来看,都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