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转让过来的门面是否需要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

我转让了一个门面,原租户和房东签的合同还有一段时间才到期。我不太清楚现在需不需要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不重新签会有什么风险?重新签又该注意些什么?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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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面转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接手转让的门面时,是否需要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是一个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关系和权益保障。下面我们详细分析相关情况。首先,我们要明确转租的概念。转租就是承租人把租赁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转让门面属于转租情况,并且原租户获得了房东同意转租,那么原租户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你不一定必须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但建议和房东、原租户一起协商,对租赁事宜进行确认,比如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避免之后产生纠纷。要是原租户没有经过房东同意就把门面转让给你,房东有权解除和原租户的租赁合同。一旦合同解除,你可能就无法继续使用这个门面,还可能遭受经济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是非常必要的,这样能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从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来看,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是更明智的选择。重新签订合同后,你和房东之间直接建立了租赁关系,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要详细约定租金、租赁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重要条款。例如,租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要明确,避免之后出现关于租金的争议;租赁期限要确定清楚,明确你可以使用门面的时间范围。此外,在重新签订合同前,要仔细查看门面的相关情况,比如房屋的质量、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等。如果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和房东协商解决,并在合同中注明相关责任。总之,转让过来的门面虽然不一定绝对要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但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减少潜在风险,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是比较稳妥的做法。在整个过程中,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谨慎处理合同签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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