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该怎么写?


一份完整有效的旅行社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通常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首先是双方身份信息。要明确写清楚旅行社一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游客一方则要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电话等。这是确定协议双方主体的重要部分,确保在后续可能出现问题时能够准确联系到各方。 接着是事故经过描述。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比如“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某路段,旅行社所安排车辆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碰撞,导致游客受伤”。清晰的事故经过描述有助于双方对事件有统一认知,避免后续因对事故情况理解不同产生纠纷。 然后是赔偿内容,这是协议书的核心。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即游客因事故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护理费,若游客受伤需要专人护理,按照护理天数和市场合理价格计算;误工费,根据游客实际误工天数和其收入状况确定;住院伙食住宿费,参考当地公职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和住宿实际花费;后续治疗费,如医生预估的后续康复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根据事故对游客精神造成的损害程度判定;营养费等各项损失赔偿。要分别明确每个赔偿项目的具体数额,最后汇总写明赔偿总额。例如“旅行社一次性支付游客交通费X元、护理费X元、误工费X元、住院伙食住宿费X元、后续治疗费X元、精神损失费X元、营养费X元,总计X元”。 赔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也很重要。支付方式要明确是现金支付、银行转账还是其他方式,若为银行转账需注明收款账户信息。同时确定具体支付日期,比如“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旅行社将赔偿款转账至游客指定银行账户”。 协议中还要以文字明确表示,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此外,还需约定协议的份数及保存方式,一般一式多份,旅行社、游客、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等各执一份。最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旅行社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作为一种民事合同,也应当遵循这些基本规定。 相关概念: 一次性终结赔偿:指双方达成协议后,赔偿方支付赔偿费用后,就此次事故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受偿方也不能再以此次事故为由主张新的权利。 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