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满后还需要治疗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受了工伤,医疗期马上就要满了,但是我的伤还没好,还需要继续治疗。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是直接继续在医院治疗吗,费用怎么算,会不会影响我的工伤待遇,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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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继续治疗的手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但如果工伤医疗期满后还需治疗,职工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继续治疗的申请。一般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继续治疗的诊断证明,说明病情和治疗的必要性。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协助职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继续治疗的核准。 其次,治疗费用的承担。在工伤医疗期内,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只要是符合上述目录和标准的费用,依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部分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再者,关于工伤待遇。在继续治疗期间,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将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就继续治疗问题产生争议,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工伤医疗期满后还需治疗的情况,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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