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


八级伤残待遇通常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工伤领域,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八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有些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金额。 除了工伤情况外,如果是人身损害导致的八级伤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针对伤残人员的其他福利政策,例如在乘坐公共交通、参观旅游景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者便利。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相关机构。总之,八级伤残的待遇在不同的法律情形下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