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是否可以开除孕妇?
我现在怀孕了,但是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我很担心公司会以经营不善为由把我开除。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经营不善的时候能开除孕妇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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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公司经营不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开除孕妇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其劳动权益是受到我国法律的特殊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第四十条是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是经济性裁员。公司经营不善通常会依据第四十一条进行裁员,但因为有第四十二条的限制,公司不能因为经营不善这一理由开除孕妇。 其次,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孕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当公司经营不善时,不能随意开除孕妇。若公司有这种违法解除行为,孕妇可以要求继续上班或者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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