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分摊的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有母公司分摊过来的管理费用,不清楚在企业所得税上要怎么处理。是可以全额扣除,还是有什么扣除标准和规定呢?我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要求,担心处理不当会有税务风险,想知道具体该如何操作。
展开


在探讨母公司分摊的管理费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而母公司分摊的管理费用,就是母公司将自身的一部分管理成本按照一定方式分配给子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指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所以,对于母公司单纯分摊的管理费用,一般情况下子公司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如果是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服务费用,子公司可以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留存好相关的合同、协议以及费用支付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