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破产后税收滞纳金怎么处理?

我经营的公司实在撑不下去了,打算申请破产。但公司还有一些税收滞纳金没交,不知道申请破产后这部分滞纳金会怎样处理,是不用交了,还是有其他规定?很担心这会影响破产程序,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破产税收
  • #税收滞纳金
  • #破产债权
  • #企业破产
  • #债权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申请破产后税收滞纳金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税收滞纳金的概念。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就好比你向别人借钱,超过约定时间没还,需要额外支付一定的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说,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就已经产生的税收滞纳金,它和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是一样的地位。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要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来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税收滞纳金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只能在前面两项清偿之后,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债务,那么税收滞纳金可能就无法全额获得清偿,甚至可能得不到清偿。 对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产生的税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所以,破产申请受理之后产生的税收滞纳金是不被纳入破产债权范围的,税务机关不能就这部分滞纳金进行申报债权要求清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