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假离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和伴侣为了买房办了离婚,现在有点担心这是不是虚假离婚。我想知道虚假离婚到底有哪两种情形,这两种情形具体是怎么回事,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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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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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双方并没有真正离婚的意愿。简单来说,就是表面上离了婚,但心里没打算真分开。 虚假离婚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比如,夫妻为了享受购房优惠政策、逃避债务等原因,双方商量好去办理离婚手续,等达到目的后再复婚。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即便双方是通谋离婚,这种离婚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因为是“假离婚”就否定离婚的事实。如果在离婚后一方不愿意复婚,另一方也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复婚。 第二种是欺诈离婚。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比如,一方为了与他人结婚,欺骗另一方说暂时离婚,等事情处理好后再复婚,另一方信以为真而同意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往往在离婚后才发现真相。虽然在道德层面上欺诈方的行为是不被认可的,但在法律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办理了合法的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受欺诈方不能以被欺诈为由要求恢复婚姻关系。不过,如果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受欺诈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行为,才有可能重新分割财产。 总之,无论是通谋离婚还是欺诈离婚,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在做出“虚假离婚”的决定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其中的法律风险,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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