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起故意伤害案中,二被害人一轻伤一轻微伤,这案需要分开受理吗?

最近遇到这样一个案子,两个被害人,一个是轻伤,一个是轻微伤。现在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是不是要分开受理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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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案件不需要分开受理,而是遵循“同案同审”原则进行合并审理。 所谓“同案同审”,就是当一个刑事案件涉及多名相关人员,且他们的行为被视为共同犯罪行为时,如果所有涉事者在同一时间或近乎同步时间段内归案,法院会将案件合并审理,而不是拆分独立审判。这是因为同一案件的涉案人员之间存在相互责任与利益关系,在庭审中需要有法庭提问以及被告人辩护等环节。若分开审判,可能会影响量刑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在该故意伤害案中,通常会将整个案件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量刑。当然,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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