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哪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来结束婚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协议离婚的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协议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明确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重要事项。然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初审无误后,会给予双方一个离婚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二种方式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相关事宜虽然达成了一致,但担心日后可能会出现纠纷,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其具体流程为:首先,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法院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也随之解除。与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不同,法院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这两种协议离婚的方式各有特点,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