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是否要坐牢?
我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意思。我现在很担心自己需不需要去坐牢,生活都受到影响了。想知道在这种判决情况下,到底要不要坐牢,有没有法律依据说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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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这个概念。有期徒刑大家都比较容易理解,就是犯罪分子要被限制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在监狱等场所服刑。而缓刑呢,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 “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意味着法院虽然判处了两年的有期徒刑,但给予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表现良好,那么两年的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也就不用去坐牢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而第七十七条规定了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你遵守规定,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也没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等情况,那两年的有期徒刑就不用执行;但要是违反了上述规定,就会被撤销缓刑,去坐那两年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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