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有哪些种类以及如何申请?


人身保护令,全称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它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它的种类和申请方式。 ### 人身保护令的种类 从保护的内容和适用的情形来看,人身保护令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类型。 **禁止施暴令**:这是最常见的一种人身保护令。它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比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这种保护令能直接对施暴者的暴力行为进行约束,为受害人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裁定。 **禁止接触令**:此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在一定范围内接近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比如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住所、工作单位、学校等场所附近出现,避免被申请人对申请人造成进一步的骚扰、威胁。这同样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有相关规定,是保护受害人安全的重要措施。 **迁出令**:当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在同一住所居住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裁定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的住所。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在同一空间内继续产生冲突,为申请人创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 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 申请主体 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主体主要是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申请方式 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 申请管辖法院 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当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申请所需材料 一般需要提供能够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比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悔过书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法院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合理的裁定。 #### 法院受理与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总之,人身保护令是法律赋予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了解其种类和申请方式,能帮助受害人及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