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违约责任有哪些种类?

我签了一份合同,但是感觉对方好像有违约的迹象。我想了解一下在民法里,违约责任都有哪些种类,这样我就能判断对方是不是违约了,以及违约后我能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违约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中,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民法中违约责任的常见种类。 继续履行,也被叫做强制实际履行,它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里,卖方违约不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为继续履行这种违约责任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比如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修理、更换、重作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比如因为卖方延迟交付货物,导致买方遭受了生产停滞的损失,卖方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约定,既可能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比如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定金责任,是指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在购房合同中,买方支付了定金,若卖方违约不卖房了,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