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类别有哪些,劳动关系什么时候认定?


在探讨劳动关系的类别以及认定时间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所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干活,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报酬,双方因此形成的一种关系。 劳动关系的类别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其一为标准劳动关系,这是最普遍的一种。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每天按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为单位工作,单位按照约定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例如,在工厂流水线上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的工人,和工厂之间就是标准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全面保护。 其二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这种关系下,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像超市里按小时计酬的促销员,他们工作时间灵活,可能每天只工作几个小时,工资也是按小时结算。《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三是劳务派遣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劳务派遣单位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比如,一些企业为了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员工。《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接下来谈谈劳动关系的认定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里的“用工之日”,指的是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那一天。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例如,小王在3月1日开始到某公司上班,虽然公司直到3月15日才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从3月1日就已经开始认定了。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凭证可以帮助劳动者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