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我是一名外来从业人员,前段时间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在养伤。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外来从业人员,在工伤期间工资待遇该怎么算,是和本地员工一样吗?具体该怎么享受这个待遇呢?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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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享受问题,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重要方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段期间。通俗来讲,就是你因为工伤不能正常工作,但是在这段时间里,你的工资和福利跟受伤前一样,单位不能少给你。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工资收入以及享受的福利待遇。不过,停工留薪期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你最多能享受12个月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的工资,要是情况特殊,最多能再延长12个月。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要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这意味着,一旦你的伤残等级确定了,工资待遇就会按照伤残待遇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是因为在你受伤期间,生活可能无法完全自理,单位有责任为你安排护理或者承担护理费用。另外,外来从业人员和本地职工在工伤工资待遇方面是同等的,不会因为你是外来人员就区别对待。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都能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总之,外来从业人员在发生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明确停工留薪期,维护好自己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权益。如果和单位在工资待遇方面有纠纷,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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