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提前告知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突然就被公司辞退了,事先一点通知都没有。我想知道公司这种未提前告知就辞退员工的情况,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能拿到多少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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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未提前告知辞退员工涉及到的补偿问题,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主要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失去工作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款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里所说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是我们常说的“代通知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又不属于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名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5000元×3.5个月×2 = 35000元。 所以,当遇到未提前告知就被辞退的情况时,劳动者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结合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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