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如何消除?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继续履行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有哪些办法可以消除这份合同,不知道是和对方协商就行,还是有其他规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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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消除,指的是在合同成立并生效之后,因为一些法定或约定的情形出现,让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再存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租赁合同消除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协商解除:这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也就是合同双方经过商量,达成一致意见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简单来说,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愿意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双方签订一个解除协议,租赁合同就可以消除。 约定解除: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约定了某些特定情形出现时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当这些情形发生时,一方或双方就有权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约定,承租方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当承租方真的出现这种违约情况时,出租方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即使合同没有约定,当事人也有权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租赁的房屋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严重损坏,无法继续居住,承租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另外,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如果承租方无故不付租金,经过出租方催告后仍不支付,出租方就有法定解除权。 不管通过哪种方式解除租赁合同,建议当事人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协商解除的书面协议、法定解除时的通知文件等,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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