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分为几类?


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就医疗行为、医疗结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从法律角度来看,医疗纠纷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医疗合同纠纷。这其实就是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基于医疗服务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当患者前往医疗机构就医时,实际上就和医疗机构达成了一个医疗服务合同。比如,医疗机构没有按照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像延迟治疗、拒绝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等情况,就可能引发医疗合同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医疗合同纠纷里,如果医疗机构违约,患者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类是医疗侵权纠纷。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给患者造成了额外的伤害,或者用药错误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类是医疗产品纠纷。这主要涉及到因医疗产品存在缺陷而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纠纷。医疗产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如果患者使用了有缺陷的医疗产品而受到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了解这些分类,有助于医患双方在遇到纠纷时,明确纠纷的性质和适用的法律规定,从而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