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分为哪三种纠纷?
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医疗结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从法律层面来看,常见的医疗纠纷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医疗合同纠纷。这其实就是医患双方围绕医疗服务合同产生的矛盾。在患者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时,实际上就和医院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医院有义务按照约定为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而患者则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要是医院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比如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治疗,或者治疗措施不符合规范,就可能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在医疗合同纠纷中,患者如果因为医院的违约行为遭受了损失,是有权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的。
第二种是医疗侵权纠纷。这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为过错侵害了患者的人身权益而引发的纠纷。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出现失误,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或者护士拿错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有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 就是说,一旦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侵权行为,就需要对患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三种是医疗产品纠纷。这类纠纷和医疗过程中使用的产品有关,比如药品、医疗器械等。如果这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患者受到伤害,就会引发医疗产品纠纷。像某一批次的药品存在质量缺陷,患者服用后出现了不良反应;或者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出现故障,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在医疗产品纠纷中,患者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通常是医疗机构)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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