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答案中对法理学多选题是如何分析的?
准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做法理学多选题时总是出错,对答案的分析理解得不太透彻。想知道针对法理学多选题,答案分析究竟是怎样的,包括考点、思路这些方面,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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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司法考试中,法理学多选题的答案分析涉及多个要点。首先要理解法律规则相关内容。法律规则是通过特定语句表达的,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规范语句,但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规则都以规范语句形式表达,也可用陈述语气或陈述句。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不同,法律规则是内容,法律条文是表现形式。从规则内容确定性程度看,有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之分。比如确定性规则,就是内容本身明确肯定,无需再参照其他规则确定内容。 在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出现冲突时,法的适用原则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法针对特定人、事等,一般法适用范围更广;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新法通常在适用上优先于旧法 。 权利和义务方面,权利是为保护一定利益的法律手段,权利与利益紧密相连,但通过权利保护的利益不一定是本人利益。权利与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没有对应义务的权利无法实现。法的运行围绕权利和义务展开,而且权利主体行使法律权利有一定自主性。 相关概念: 法律规则: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 委任性规则:内容尚未确定,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确定的规则。 准用性规则:内容本身没规定具体行为模式,需参照其他规则的规则。 规范性法律文件:有权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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