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孩子了但是女方不想要孩子想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有孩子了,可我现在实在不想过下去了,不想要孩子想离婚。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定,我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纠纷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判
  • #抚养费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有孩子了女方不想要孩子想离婚,有两种主要处理方式:协商和诉讼。 首先说协商,如果男方也同意抚养孩子,那么双方可以就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问题进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协商孩子抚养权时,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未来成长。 若协商不成,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遵循的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也可能判给父亲。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状况、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通常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另外,即使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过,此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女方有义务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一定经济支持。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